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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池州學院應用型高水平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2025-06-16 20:04:41閱讀()池州學院根據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58號)、《池州學院人事代理人員聘用管理暫行辦法》(黨字〔2020〕6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池州學院2025年度應用型高水平教師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池州學院2025年校聘應用型高水平教師招聘崗位計劃表 | ||||||||||
---|---|---|---|---|---|---|---|---|---|---|
序號 | 用人部門/學院 |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擬聘人數 | 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 簡歷投遞郵箱 | ||||
學科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其它 | ||||||
1 | 池州學院 | 教學科研崗(實驗崗) | 202501 | 10 | 電子信息、光電工程、電氣工程、環境設計、財務管理、審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經濟學、測繪工程、旅游管理等相關專業 | 研究生 | 碩士及以上 | 40周歲以下 | 具備企業、行業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研究生階段計入工作經驗) | 聯系人:曾老師 聯系方式:0566-2748726 郵箱:RSZP@czu.edu.cn |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學歷學位條件為碩士研究生,國家認可的境外或國外大學相關專業也可報考。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聘教學科研崗(實驗崗)需具有具備企業、行業五年以上工作經驗,或者研究生階段從事應用型研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3.應聘人員的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擔任企業高管或總工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注:條件中“以上、以下”表述均包含本級,下同。
3.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符合體檢標準,能勝任本職工作。
(三)如與池州學院教職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人員報考我校崗位,請在《池州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中“其他需要說明問題”說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
8.曾有師德失范、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9.教師職業準入查詢未通過的人員。
10.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四、政策待遇及考核
引進人才類別與標準、政策待遇及考核要求詳詢二級學院聯系人。
學院 | 專業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
材料與環境工程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吳院長 | 0566-3223612 |
地理與規劃學院 | 測繪工程 | 張院長 | 0566-2748609 |
機電工程學院(半導體學院) | 電子信息、光電工程、電氣工程 | 孫院長 | 0566-3217488 |
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 陸院長 | 0566-2748766 |
商學院(法學院) | 財務管理、審計學、經濟學 | 吳院長 | 0566-2748891 |
旅游與歷史文化學院 | 旅游管理 | 程院長 | 0566-2748900 |
藝術與教育學院 | 環境設計 | 魏院長 | 0566-3229003 |
五、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采取郵箱報名,應聘材料掃描打包后以“崗位代碼+姓名+畢業學校+專業”命名,發送至RSZP@czu.edu.cn。
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一)報名
自發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20: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應聘材料應包括:
1.《池州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附件1)。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國外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掃描件。
4.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社保繳費記錄或工作合同)。
5.應聘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
應聘人員的以上個人材料須客觀真實,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初審和復審。初審工作由校內各用人單位組織開展,復審工作由人事處會同用人單位在紀委監督下組織開展。經資格審查后合格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的,將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本次招聘的崗位計劃數。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現場確認、考試考核等相關事宜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不開考崗位的應聘人員以及審查未通過者,不再逐一通知)。
(三)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須提供應聘報名材料原件(用于核驗)、復印件2份,由應聘者本人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凡提供材料不全或與應聘報名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試資格;逾期不到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考核時間、地點、方式及考核內容范圍等后續在池州學院人事處網站另行公布。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職業能力。考試內容參考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科目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考試時間不超過120分鐘,滿分100分。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健康測評和面試的人員。
2.心理健康測評。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進行心理健康測評,測評結果作為考察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心理健康測評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考核應聘人員教學能力、專業基礎知識、處理與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
4.成績合成。最終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成方式為筆試40%,面試6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成績低于控制線的應聘人員),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面試所有專家成績總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愿放棄。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心理健康、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擬錄用人員須通過教師職業禁業查詢,查詢不通過的,考察不予合格。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在池州學院人事處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因考察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缺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且遞補人員成績不得低于筆試、面試最低控制線。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經錄用后如未能按時報到,將取消錄用資格,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保密、監督等規定
保密、監督等事項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66-2748708(紀委辦公室)。
(二)資格審查其他規定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或到校后通過審查檔案等方式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聯系人:曾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0566-2748726
特此公告
附件1:池州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
池州學院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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