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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崗位空缺及科室用人需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專業匹配、人崗相適的原則,由醫院自主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守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年齡要求:25周歲以下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以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上的日期為準;
5.須為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第一學歷為本科起點;
6.報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崗位要求為2023年全國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應聘人員畢業時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7.符合《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目前仍在懲戒期的;
5.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6.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2023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7.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8.現役軍人;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共招聘碩士研究生50人,本科及以下學歷94人。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詳見《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一)碩士研究生學歷采取面試方式招聘;
(二)大學本科學歷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招聘;
(三)護理專業面試分為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實踐技能測評兩部分。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網站(http://www.nyfy.com.cn/)、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 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擬定為3月13日8:00至3月24日17:30。應聘者須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應聘人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3)、《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考生告知書》(見附件4),確認無誤后建立壓縮包(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至郵箱nydzyzp@163.com。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2.資格初審。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要求,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發布公告、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進行初審結果確認。
3.資格復審。擬定于2023年4月(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進行。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資料:登記表、告知書、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官方網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個工作日。
(三)筆試和面試
1.筆試:
崗位要求為本科學歷、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參加筆試。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內容包括:公共知識,占筆試成績3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70%。測評時間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
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如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職數之比超過5:1時,可通過增加筆試的方式確定面試人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符合“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考生,按照崗位要求的學歷參加考核。
2.面試:
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同一崗位符合條件人數達不到上述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如果因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1)非護理專業面試方式為綜合面試,采用半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評考生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內容。面試時間為8分鐘,分值為100分。
非護理專業總成績為面試成績。
(2)護理專業面試分為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實踐技能測評兩部分:
①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
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采取半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評考生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內容。每位面試者面試時間為8分鐘,分值為100分,占面試總成績的70%。
②實踐技能測評
實踐技能測評主要考核護理基本操作,面試者須在測評項目規定時間內完成操作考核。分值為100分,占面試總成績的30%。
護理專業面試總成績=專業知識與綜合素質測評成績×70%+實踐技能測評成績×30%。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3.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成績從高往低排序,按照體檢人員與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進入體檢的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在本院之外的其他公立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考察。考察工作由我院組織人事處負責,主要通過查閱應聘者個人檔案、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五)公示及聘用
綜合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醫院官方網站首頁“公示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提請院長辦公會審定。
六、相關要求
(一)聘用形式: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均為備案制,醫院與體檢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醫院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保密工作:命制試題工作必須在全封閉、全監督的情況下進行。考試題本使用完畢后,當天在監督下密封,不得私自留存、復印或私自傳遞導致失密、泄密。
(三)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人員,必須回避。評委和工作人員如有涉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情形的,均應回避,以保證招聘考試的客觀公正。
(四)加強監督: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
(五)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制作也不提供筆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七)學術型碩士可不提供國家規范化培訓基地結業證書。在體檢和考察環節,應聘者出現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等情形,取消應聘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已經聘用,解除聘用關系。
(八)根據《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新入職碩士培養考核實施方案》,醫院公開招聘的醫、藥、護、技專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全脫產參加碩士培養,培養周期為24個月,周期內績效由醫院發放行政平均獎。考核結果作為勞動合同續簽的重要依據。
七、關于崗位遞補
(一)遞補情形。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不遞補情形。
1.資格審核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3.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4.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擬聘用人員名單自通過院長辦公會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咨詢與監督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
0951-6744394(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組織人事處);
聯系人:毛老師、王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
0951-6744560(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紀檢監察室)。
附件:
1.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2.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應聘人員登記表
3.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應聘人員信息采集表
4.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主公開招聘備案人員考生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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